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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2012.02.13]
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沪府发[2009]26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二○○九年五月十六日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实施意见
  为了深入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市委九届七次全会精神,落实国家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和市委“推进科技创新,增强发展能力“重大课题研究成果,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增强上海产业综合竞争力,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现就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要性
  (一)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增强先进制造业发展后劲的需要
  改革开放以来,上海制造业经历“调整中发展“、“发展中调整“、“发展调整中提升“三个阶段,汽车、电子信息、成套装备、船舶、钢铁和石化等产业在国内已占据重要地位。进入“十一五“时期,自主创新和产业结构升级以及经济社会发展迈入了新阶段,随着竞争的加剧,以及各类资源要素刚性约束所带来的外部环境变化,上海制造业资本驱动力日趋弱化,产业能级提升、结构调整遇到压力。上海已到了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充分利用当前高端产业增长空间放大的重要契机,立足长期打造的高新技术产业基础,结合国际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特点和趋势,大力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二)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
  当前,上海先进制造业发展已进入新型产业体系的构建阶段,产业结构趋向高度化。新一轮产业结构调整,要求上海加快形成以服务经济为主的产业结构,从产业竞争力的提升转变为综合竞争力的提升、从传统制造业生产转变为大力发展以高新技术和新兴产业为主导的先进制造业,推动产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实现支柱产业、装备产业、战略产业发展的重点突破。
  (三)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是建设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推进上海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先进制造业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和国际航运中心的意见》明确,到2020年,上海要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和具有全球航运资源配置能力的国际航运中心,要求上海构筑更加高端的现代产业体系,增强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形成与国际大都市和建设“两个中心“相适应的高附加值、高科技含量和高集聚度的现代产业体系,以适应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的战略需要,是加快上海城市功能和产业转型的迫切要求。
  当前,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还面临着一些挑战。一是宏观经济环境存在不确定因素。国际金融危机对实体经济的影响逐步显现,市场竞争格局发生重大变化,使上海产业发展的压力增大。二是土地、能源等资源环境要素对产业发展的约束不断增加。产业调整成本不断上升,高新技术产业发展面临瓶颈制约。三是产业资本集聚能力不强。上海在新能源、航天航空、生物医药、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具有一定的技术储备优势,但由于缺少外部资本有效投入而未能同步形成较大产业规模。四是核心企业技术支撑能力有待提高。高新技术产业的龙头企业缺乏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系统集成能力,核心技术创新能力和产业链衔接能力还较薄弱等。对这些问题,必须切实加以解决。上海要抓住当前重要的发展机遇,坚决服从、服务国家战略,充分发挥上海产业基础雄厚、科技资源密集、综合实力领先、要素流动迅捷等优势,通过创新突破和资本集聚,集中发展代表全球产业发展方向和体现国家战略的高新技术产业,实现产业集聚、规模扩展和能级提升。
  二、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基本思路、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基本思路
  一是服从服务国家战略,落实国家重大专项,主动衔接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
  二是将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化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挑战、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确保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主要方向;
  三是结合本市产业发展实际,聚焦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培育新的增长点,抢占新一轮产业发展制高点;
  四是立足上海产业、金融、科技、人才等综合优势,加快引进、消化、吸收先进技术,推动集成创新和自主创新,增强产业持续发展能力。
  (二)主要原则
  1.立足技术进步,提高产业竞争力。以技术进步为主线,以企业为载体,以产业化为抓手,通过开放式创新,充分利用国内外资源,着力推动“产学研“的深度融合,促进高新技术成果转化,在不断提高自主知识产权的基础上,努力把握行业发展先机;在保持技术进步与国际同步的基础上,切实增强产业发展后劲。
  2.集聚优势条件,抢占行业制高点。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紧瞄准行业高端,集聚优势条件重点攻坚。充分激发企业技术创新的内在动力,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产业集聚,构建产业链的创新模式,以行业龙头企业为中心,带动产业链上相关企业的技术进步,实现产业化关键瓶颈的持续突破。
  3.明确责任主体,聚焦重点突破口。坚持以企业为责任主体,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充分发挥实施主体的积极性,发挥各种所有制企业的作用,明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人,制定详细的推进计划,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组织落实、责任落实、进度落实。
  4.强化深度融合,推进产业集约化。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加快发展信息产业,积极培育以信息技术、网络技术和数字技术为基础的高新技术服务业,运用信息技术改造装备制造和节能环保等传统产业,促进产业技术升级,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
  (三)总体目标
  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大力发展能够缩小与发达国家制造业水平差距、对提升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竞争力有重要推动作用、具有一定产业基础和比较优势的产业领域,聚焦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九个重点领域和重大项目,集聚创新资源,突出技术进步,攻克关键瓶颈,夯实产业基础,完善以高新技术产业化为主体的发展团队。
  调整结构。到2012年,重点领域通过打造自主品牌,开发自主知识产权,实现技术引领;通过提高核心设备制造环节的集聚度,实现系统引领;通过融合发展总集成、研发设计等,实现价值链引领。
  发展增量。到2012年,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领域总产值达到11000亿元,比2008年增加4500亿元左右。
  带动效应。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保持国内领先,新能源、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高端产业带动作用明显,产业链衔接较为完善,实现重点产业的集约化发展。
  三、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重点领域
  根据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提出的要求,参照《上海产业发展重点支持目录(2008)》的内容,依据上海现有的产业基础、科研技术水平和人才支撑条件,确定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发展的九个重点领域,即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生物医药、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
  (一)新能源。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500亿元。实现2MW陆上风电机组规模化生产和3.6MW海上风电机组的产业化,加快风电发电机、主控制器及系统等关键部件国产化,推进太阳能电池生产线建设及相关装备产业化,推进IGCC有关装备研制及示范工程建设。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薄膜太阳能电池及关键生产设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等区域。
  (二)民用航空制造业。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200亿元。形成大型客机的总装和研发基地、ARJ21-700支线飞机30架批产、商用飞机发动机研发中心和航电系统集成产业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大型客机总装和研发基地、商用飞机发动机研发中心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宝山等区域。
  (三)先进重大装备。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200亿元。重点聚焦核电、火电、特高压输变电、轨道交通装备、自动控制系统等,实现关键核岛主设备国产化配套,提升大型锻件产品的极端制造能力,发展60-120万千瓦清洁高效火电设备系列,实现轨道交通车辆及自动控制系统国产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百万千瓦等级核电关键设备及部件产业化、大容量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系列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闵行、松江等区域。
  (四)生物医药。到2012年,生物医药制造业总产值达到850亿元,服务外包收入达到150亿元,医药商业收入突破1000亿元。在高端化学原料药制造领域取得突破,加快开发中药及天然提取物,重点突破生物诊断试剂、疫苗及抗体类药物的产业化,着力发展数字化高端医疗设备。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精密医疗器械和检测系统仪器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奉贤等区域。
  (五)电子信息制造业。到2012年,集成电路和平板显示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重点推进12英寸65nm以下芯片生产线建设,实现新一代移动通信、数字电视、平板显示、汽车电子等芯片的国产化,加快集成电路制造、测试装备产业化,推进TFT-LCD高世代生产线、OLED中试线及配套产业建设,发展大功率LED封装器件及产品产业化。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4.5代OLED中试线建设、数字电视芯片套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闵行等区域。
  (六)新能源汽车。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900亿元。加快推进混合动力汽车和纯电动客车产业化,提升驱动电机、动力电池及其控制系统等关键零部件的国产化配套能力,支持燃料电池汽车研发和产业化,提升汽车电子系统集成能力。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自主品牌混合动力轿车、客车和动力系统、汽车电子控制系统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嘉定、金山等区域。
  (七)海洋工程装备。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500亿元。重点提升浮式生产储油船(FPSO)、自升式钻井平台、半潜式钻井平台、钻井船等研制能力,加快海洋钻探设备、油处理模块的研制,提升港口装卸运输设备等级,实现船用通讯、导航、控制电子设备等船舶电子的突破。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自升式、半潜式钻井平台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长兴岛等区域。
  (八)新材料。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1000亿元。重点推进高性能碳纤维、耐高温纤维等生产线建设,实现高温合金、钛合金材料产业化,推进生物相容材料及终端产品产业化,加快环保节能材料与新型绿色建材产业化及其推广应用。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1500吨高性能碳纤维生产线建设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金山、奉贤、宝山等区域。
  (九)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到2012年,产业规模达到3600亿元。重点推动信息服务业的基础软件、嵌入式软件和大型行业应用软件的研发和产业化,加快发展TD-SCDMA、TD-LTE等移动通信技术,推进基于互联网的电子商务、互动娱乐、金融服务和在线视听等数字内容服务产业。2009年第一批拟推进的基础软件产品研发、TD-SCDMA增强技术基带芯片产业化等重点项目,主要集聚在浦东、徐汇等区域。
  四、加快推进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具体措施
  (一)建立推进工作体系。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口联系部分重点项目。成立上海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上海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小组建立例会制度,协调推进工作中的有关事项。九个重点领域中,新能源、民用航空制造业、先进重大装备、电子信息制造业、新能源汽车、海洋工程装备、新材料、软件和信息服务业等八个领域由市经济信息化委为主负责推进;生物医药领域由市科委为主负责推进。有关委办局、区县政府、开发区共同做好推进工作。
  (二)明确项目实施主体。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由中央企业、地方企业、民营企业等各种所有制企业共同参与。实施主体需制定详细的项目推进计划,明确工作责任制和责任人。对实施主体提出的政策需求以及需要协调的有关事项,由市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小组予以协调。
  (三)完善高新技术产业化服务平台。组建上海市高新技术产业化促进中心,作为市政府面向全社会服务并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平台,具体承担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信息发布、政策咨询、项目受理、技术服务、配套对接、平台聚焦、绩效评估等工作。
  (四)优先落实支持政策。将本市出台的财税、规划、土地、人才、科技方面的鼓励支持政策,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九个重点领域优先落实,对项目实施主体和配套单位倾斜,给予优先支持。
  (五)设立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资金。市政府设立100亿元的专项资金,用于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专项资金按照《上海市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使用。鼓励金融资本与重点产业发展对接,鼓励社会资本的积极投入。
  (六)推动产业链配套建设。建立中小企业对接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的工作机制,定期向中小企业发布需求信息、召开对接会议等。围绕项目实施主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的中小企业,形成专业化配套。
  (七)不断完善产业发展规划引导。编制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规划布局,制定和完善适应九个重点领域产业特点、有针对性的支持政策。动态跟踪国内外各重点领域产业发展趋势,了解和把握技术动态。分领域、分专业建立专家库。
  (八)推进产学研合作。支持在重大产业和重点项目中开展产学研用的融合,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企业建立若干产学研示范基地,每年由高新技术产业化承担主体企业发布产学研合作攻关需求,分领域召开产学研合作对接会。鼓励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向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倾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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