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0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修订)》(以下简称《投资目录》)正式实施。新版的《投资目录》首次将汽车整车制造纳入限制外商投资的产业范畴。
商务部外国投资管理司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投资汽车整车制造领域的审批权限有所变化。这不仅适用于计划首次进入中国市场的外商投资企业,也适用于已经在华成立合资公司的新增产能。”
《投资目录》指出,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和摩托车制造:中方股比不低于50%,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两家以下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两家的限制。
目前,我国汽车整体产能已经远超汽车销量,已经在华成立多年的合资企业仍在备战新产能,《投资目录》的出台很可能将为中国汽车整车投资降温,在一定程度上缓解汽车整体产能过剩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