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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打造“宽进严管”环境
[2013.11.06]
      正式挂牌运行一个月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着力创新投资准入制度,目前改革红利初显。在“宽进”基础上,自贸区加强在备案管理、商事登记等方面的监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规范经营。 
  自由贸易试验区正积极践行“扩大投资领域开放”要求,着力改革创新投资准入制度,着力营造宽松便利投资环境。 

  营造宽松便利投资环境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指出,自贸试验区按照《总体方案》要求,积极探索建立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对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按照“内外资一致”的原则,将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以及境外投资项目和企业的核准、审批改为备案制;积极推进工商登记与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相衔接,试点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先照后证”登记制等“宽进”措施。 
  如今步入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服务大厅,人们能直接感受自贸试验区企业新设实行工商“一口受理、并联办事、统一发证、信息共享”的高效运作模式。以外资新设备案为例,投资者在4个工作日内就可同步办妥备案证明、营业执照、企业代码和税务登记;外资准入制度改革也带动了内资登记制度的改革,目前内资企业新设时间也同步缩短到4个工作日。
 
  注册地不小于20平方米 
  截至10月29日,自贸试验区“工商一口受理”办结外资新设企业21家,办结内资新设企业213家。这些新入驻企业中,既包括世界五百强跨国公司,也不乏国内知名央企和民企,入区企业质量提升明显。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着眼于区域产业发展的规划和引导,按照高标准的投资规则,重申企业注册登记条件,目前仍严格执行2012年修订的《关于规范企业注册地管理的规定》的标准要求:商贸企业注册地为不小于20平方米的独立空间,仓储注册地为不小于30平方米且仓储部位分隔合理。同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正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更加符合自贸试验区产业特点和空间布局的企业注册地管理办法。 
  与“宽进”对应的是“严管”。自贸试验区将坚持把好备案管理制度五道关,包括投资主体告知承诺、备案信息网上公示、信息沟通协同监管、备案机构定期核查和适时启动安全、反垄断审查机制。
 
  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 
  回眸自贸试验区正式运行一月历程,人们欣喜地发现这里的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已全面展开,三大措施已体现着“宽进严管”的要求。 
  企业实行年度报告公示制度。企业应当按年度在规定的期限内,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部门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企业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工商部门对企业年度报告进行抽查。 
  登记机关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将未按规定期限公示年度报告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等的企业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加大企业失信成本,促进企业守法经营,推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试验区建立企业监管信息共享制度。工商部门通过自贸试验区监管信息共享平台上传、接收、反馈企业登记、备案、许可审批、年度报告、行政处罚信息,实现各部门信息共享。
 
  增值税专用发票严格管控 
  在谈到监管时,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表示将依法严格管控增值税专用发票,加强开票限额过程管理。对自贸试验区新设企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据,采取“市场集中管理,企业自行开票”的管控模式;同时将严格控制企业首次开票限额,今后随应税销售收入的增加而逐步增加开票限额,做到“按实供票”。 
  自贸试验区管委会负责人指出,“宽进”的实质意义在于发挥市场的主导作用,“严管”的实质意义在于政府能够提供并保障一个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建立政府与企业间的契约关系,就是明确各自的权利与义务。 

来源:中国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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