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8日上午,国土资源部部长、党组书记、国家土地总督察姜大明主持召开第2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2006~2020年)〉调整方案》(以下简称《调整方案》)。会议指出,《调整方案》一经国务院批准,将成为指导全国土地利用和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规划城乡建设的重要依据。《调整方案》明确,这次《纲要》调整的主要目的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围绕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划,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础,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纲要》调整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遵循“总体稳定、局部微调;应保尽保、数质并重;节约集约、优化结构;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加强协调、充分衔接”的基本原则,确保我国实有耕地数量稳定、质量不下降,土地利用水平明显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